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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4日 来源:新闻晨报 听说银行推出了新的贷记卡,能先透支后还款,透支额高达5万元,在规定的限期内还款无须支付利息。张小姐于是在没有仔细阅读贷记卡章程的情况下,当即办了一张贷记卡。但昨天使用这张贷记卡取款时却被告知需支付手续费,使得张小姐误解银行没有事先明示。 张小姐一直是某银行的客户,去年下半年,听说该银行推出可以先透支消费,在60天内还款无须支付利息的贷记卡。经过粗略的了解,张小姐亲笔签名办理了一张卡,但办卡之后一直没有使用。10多天前,张小姐将一笔20万元现款存入这张贷记卡内。昨天,因买房需要,她想去银行取出这笔钱款,却被告知需收取50元手续费。张小姐想不通,向银行询问后仍被告知:用贷记卡提取现金的确需要收费。 接到张小姐反映,记者马上与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该中心一位负责人经过调查后表示,当初在征询是否办卡时,银行已经将贷记卡的使用章程等一并交给了张小姐并作了必要的说明。使用章程中明确:“向贷记卡中存款,不计利息;用贷记卡提取现金,要收取手续费。”在张小姐认可并签字将回执寄回银行后,银行才给她办理了这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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